各设区市团委、青联,省级机关团工委、青联,省直有关单位团委,各省部属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团委,各省级行业、外省驻苏团工委:
在建团百年之际,为集中展示新时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,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、奋进新征程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共青团江苏省委、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7届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工作,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选条件
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
1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理想信念坚定,道德品质高尚,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。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“树立远大理想、热爱伟大祖国、担当时代责任、勇于砥砺奋斗、练就过硬本领、锤炼品德修为”的重要指示要求。
2.踊跃投身“强富美高”新江苏建设,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。
3.年龄为14至40周岁(1982年5月1日—2008年4月30日出生)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(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江苏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苏工作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),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(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)青年。
4.获得过市级“青年五四奖章”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。投身全国、全省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,海归青年人才取得较大成果的,可不受荣誉限制,适当放宽条件。
(二)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
1.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理想信念坚定,道德品质高尚,享有较高声誉。
2.突出一线导向和实绩导向,在市级以上重要建设领域、重点工程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,社会认可度高、专业领域评价好。
3.集体规模适当,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%以上,且以在江苏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,注意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。
4.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,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二、申报名额
设区市团委、青联的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申报人选不少于7个、申报集体不少于3个;其他单位团(工)委、青联根据实际情况,对照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。同时,江苏共青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将提供推荐表格下载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、各社会团体和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强化组织领导。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是共青团江苏省委、江苏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江苏青年的最高荣誉。各市级团委、青联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。考察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考准考实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,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、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。要突出基层导向,统筹把握人选结构,注重推荐在我省重大项目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环境保护、民生服务、风险防范等领域中涌现出的一线工作者和集体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,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。
2.加强工作规范。各市级团委、青联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,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、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。申报人选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申报集体应在市级媒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深化宣传推广。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宣传推广,综合运用报刊、广播电视、网络媒体等,广泛宣传报道青年五四奖章获奖个人(集体)的先进事迹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鲜活、深入基层的事迹分享活动,营造崇尚标杆、学习标杆、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。
请各地各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前,将申报人选(集体)所有申报材料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,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团省委组织部。逾期不报、材料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补报。申报材料无需过度包装,普通A4纸双面打印即可。
联 系 人:汪智超,谢天宁
联系电话:025—86906307,83393574(传真)
电子邮箱:3393575@163.com
通讯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
邮政编码:210013
附件:
1.第17届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申报表
2.第17届“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申报表
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
2022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