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望工程“圆梦行动”
2019-12-04 15:28:00
团省委、省希望办、青基会积极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号召,承担公益组织的社会责任,自2005年实施希望工程“圆梦行动”公益项目以来,全省各级团组织、希望工程办公室已累计筹集助学金约2亿元,资助近6万名大一新生。
 
 

一、总体介绍 

     团省委、省希望办、青基会积极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号召,承担公益组织的社会责任,自2005年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以来,全省各级团组织、希望工程办公室已累计筹集助学金约2亿元,资助近6万名大一新生,通过教育扶贫助力精准脱贫,帮助许许多多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、乐观向上的学生圆梦大学。新的一年,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,以开展圆梦大寻访、建立圆梦大数据、推动圆梦大众筹为主要内容,开阔思路,大胆创新,充分发挥网络众筹平台的积极作用,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贫困大学新生的受益面,确保活动取得更大成效。 

二、帮扶对象 

   (一)年人均收入在6000元人民币(含)以下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;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:孤儿(事实孤儿),贫困残疾人、单亲家庭,城乡低保户,特困职工家庭,遇意外事故、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。 

   (二)遵纪守法,勤奋好学,品行优良。 

   (三)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、助学金资助。 

   (四)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一新生(民办高校、预科、预升本学生及国家定向、军校、师范、委培等免费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)。 

三、帮扶内容 

   (一)发放助学金。针对我省参加高考,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本科新生,助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/人。 

   (二)设立爱心助学岗。积极动员各级青联、青商等爱心企业为圆梦学子提供助学岗,让圆梦学子在实践岗位上,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,获取大学学费,努力使圆梦学子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得到励志实践教育。 

   (三)帮助树立助人自助的价值观。联合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共同制定大学四年志愿服务详细规划,通过各种渠道发动引导圆梦学子与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共同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,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,以志愿者身份践行大家帮我,我帮大家理念,让圆梦学子在社会活动中提高能力,学会、领会守望相助的丰富内涵,帮助圆梦学子在精神上也能实现圆梦,最终通过受助人自身的努力,克服困难,获得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