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十一届“母亲河奖”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2023-08-04 16:38:00

根据团中央《关于开展第十一届“母亲河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指引》要求,经组织推荐、社会申报、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复审、专家评审,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:

绿色卫士奖

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谢玲玲

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 刘炼

绿色团队奖

江苏科技大学长江江豚保护实践团队

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志愿服务团队

绿色项目奖

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“大美秦淮我先行”志愿服务项目

扬州大学“碧水润乡”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项目

绿色贡献奖

常州龙骏天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中盐昆山有限公司

优秀组织奖

靖江市行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

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

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-8月10日。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。

联系人:沈可 杨意加

联系电话:025-83393597

电子邮箱:jsqnshll@163.com。

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8月4日

附件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