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十一届“母亲河奖”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2023-08-04 16:38:00
根据团中央《关于开展第十一届“母亲河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指引》要求,经组织推荐、社会申报、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复审、专家评审,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:
绿色卫士奖
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谢玲玲
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 刘炼
绿色团队奖
江苏科技大学长江江豚保护实践团队
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志愿服务团队
绿色项目奖
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“大美秦淮我先行”志愿服务项目
扬州大学“碧水润乡”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项目
绿色贡献奖
常州龙骏天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中盐昆山有限公司
优秀组织奖
靖江市行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
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
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-8月10日。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沈可 杨意加
联系电话:025-83393597
电子邮箱:jsqnshll@163.com。
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8月4日